会计档案销毁需要哪些人签名「关于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问题」

因为帮朋友公司处理一些财税问题,所以就耽误了分享,今天主要来讲解会计档案销毁需要哪些人签名,以及关于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问题等等各种一系列的财税资讯干货,这里就不说其他废话了,直接进入正题吧!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信息的载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按规定可以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 清册,列明所销毁的会计凭证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 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销毁的时间等。 2.由单位负责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时,应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督。

4.销毁人员在会计凭证销毁前,应当按照销毁清册所列的内 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后,应当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好了这篇文章就到这里吧,感谢郁隐汐的分享,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你,看完了这篇会计档案销毁需要哪些人签名「关于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问题」还是一头雾水的话,建议在阅读一遍。收藏大臂网可以学习到更多公司企业财税相关知识,每天都可以充实自己!

本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不代表大臂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abiwang.com/news/article-7606.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及时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