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担保的会计分录「理解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税收筹划的发展越来越受到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的重视。 接下来,我们来一起聊聊债务担保的会计分录,以及理解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等各种财税问题文章,仔细阅读后,如果你能完全理解我想表达的意思,我相信你的财税知识将会更上一层楼!

债务担保

借:营业外支出(担保损失)

贷:预计负债

企业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常常会涉及未决诉讼,这时可以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企业已被判决败诉,则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判决的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已判决败诉,但企业正在上诉,或者经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暂缓执行,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等,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合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前营业外支出;

(3)人民法院尚未判决的,企业应向其律师或法律顾问等咨询,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以及败诉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并取得有关书面意见。如果败诉的可能性大于胜诉的可能性,并且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担保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例题】20×8年10月,a公司为b公司人民币20 000 000元,期限2年的银行贷款提供全额担保;20×9年4月,a公司为c公司1 000 000美元,期限1年的银行贷款提供50%的担保。

截至20×9年12月31日,各贷款单位的情况如下:b公司贷款逾期未还,银行已起诉b公司和a公司,a公司因连带责任需赔偿多少金额尚无法确定;c公司由于受政策影响和内部管理不善等原因,经营效益不如以往,可能不能偿还到期美元债务。

本例中,对b公司而言,a公司很可能需履行连带责任,但损失金额是多少,目前还难以预计;就c公司而言,a公司可能需履行连带责任。这两项债务担保形成a公司的或有负债,但不符合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a公司应在20×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债务担保的被担保单位、担保金额以及财务影响等。

今天蝴蝶雪就分享到这里吧,希望能帮到各位中小企业的朋友,阅读完债务担保的会计分录「理解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文章,感觉对自己有很多帮助,那就别忘点个赞哦!学习更多财税相关知识,尽在本站内容中,每天都有新内容!

本文来自互联网收集整理,不代表大臂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abiwang.com/news/article-6602.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及时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