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解读「关于房屋纠纷的最新法律」

税收筹划的发展越来越受到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的重视。 接下来,我们来一起聊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解读,以及关于房屋纠纷的最新法律这些的财税资讯干货,其实这些都是一些财税朋友必备的知识,只是有时候我们遇到了才知道而已!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都是可以预售的,那在商品房预售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如果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就开始卖房子违法吗?接下来华律邀请刘纪伟律师为您解答。

问题一:”商品房预售条件是什么?”

刘纪伟律师解答: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问题二:”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卖房子违法吗?”

刘纪伟律师解答:

违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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