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对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陕教办〔202324号)和《对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院系评审推荐,学校复核审定等程序,确定文学院2020级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张嘉晨等827人为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见附件)。

现将拟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1131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1917:00以前向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郑曙光

话: 8830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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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24室

附件: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3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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